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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格(000058)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0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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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福达)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接到广州福达函告,自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7月24日,广州福达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有的“ST赛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82,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其中:通过二级市场减持6,582,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本次减持后,广州福达尚持有本公司120,785,812股,占总股本的15.3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728,282股,占公司总股本11.5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57,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代为广州福达履行公告义务,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出售公司股份情况,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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