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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格(000058)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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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6月30日上午10:30分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08年6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群星广场A 座31楼公司大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为民董事长 (七)公司于2008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367,375,08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6.81%。 (二)A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65,180,448股,占公司A股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3%。 (三)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194,632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选举杨如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了累积投票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苏锡嘉先生自2002年6月28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选连任,至2008年6月28日其任期已满6年,为了选举继任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24%)推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杨如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尚余任期。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苏锡嘉先生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自动卸任,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苏锡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董事会工作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的票数365,330,988票(其中A股同意票365,180,448票,B股同意票150,54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99.4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宋萍萍、冯艾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一日 附件:独立董事杨如生先生简历 杨如生,男,1968 年出生,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曾在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公司、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曾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并于2006年10月17日至2006年10月20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0786)号”结业证;杨如生先生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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