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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格(00005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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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经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公司现任由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24%)推荐的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自2002年6月28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08年6月28日其任期将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为尽快选举继任独立董事,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如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经董事会审核,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截至公司董事会审核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如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现任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董事会工作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如生简历: 杨如生,男,1968 年出生,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曾在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公司、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曾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并于2006年10月17日至2006年10月20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0786)号”结业证;杨如生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杨如生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如生,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如生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杨如生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杨如生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杨如生 日 期: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4: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大股东推荐杨如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问题,在查阅有关规定并听取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如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锡嘉、贾和亭、蒋毅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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