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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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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八层本公司801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蔡展生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12,272,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45%。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二○○八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212,272,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8年6月30日,实现利润总额40,120,885.27元,净利润42,279,584.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0,260,700.2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2,540,284.72元,减2008年已实施9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282,500元(2008年6月20日完成红利发放),实际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4,257,784.72元。 本半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以2008年6月30日总股本38,282.5万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转增5股。 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曾铁山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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