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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000049)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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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前,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在2008年5月月6日,向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5月16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关于蓝微电子和德赛能源吸收合并的议案》的提案(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8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编号为2008—010的公告《关于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经审核,认为该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可以作为200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并于2008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进行了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冯艾律师为大会作了见证。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到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75,688,0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6,829,159.00股的55.3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的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赞成股份数为75,6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赞成股份数为75,6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审计报告》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7.62亿元,合并后实现净利润714.8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1.47万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5,701.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5,033.55万元,每股净资产为1.0987元总赞成股份数为76,42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总赞成股份数为75,6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1.47万元。 公司在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240.18万元,支付股东现金分红1368.29万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40万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92.6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于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较少,因此董事会建议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赞成股份数为75,6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支付该所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酬45万元。 总赞成股份数为75,6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赞成股份数为75,6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200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赞成股份数为2,96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蓝微电子吸收合并德赛能源的议案》 总赞成股份数为75,68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八个提案均已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冯艾律师为大会作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0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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