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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00004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0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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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刊登了与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港鹏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2007-33号公告)。由于成都港鹏公司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公司返还购房款2,078.30万元及利息,为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成都港鹏公司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11月2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的申请执行已立案受理。 二、本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成都港鹏大厦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已对成都港鹏大厦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2,774,650.00元。由于本案比较复杂,公司对法院的执行结果难以准确估计,本案对公司本年度的利润影响将视执行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07)川执字第53号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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