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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000045)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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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30日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滨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49,082,3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82%。 2.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8,925,21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3%。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57,15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从市场减持深中冠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82,360股(其中B股15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82,360股(其中B股15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见2007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少辉律师胡云云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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