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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000045)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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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在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王滨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鉴于公司存货—成都港鹏国际大厦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的有关规定,对该存货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2,774,650.00元; 二、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公告2007-31号); 三、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一百一十六修改为:“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投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投资项目、拟收购出售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拟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的,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0%的资产抵押权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的资产抵押,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董事会具有单次委托理财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的权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的委托理财,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本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结果报告(详见公司公告2007-3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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