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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长城(000042)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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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6日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兴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4,485,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463,040股的68.69%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485,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485,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0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深长城2008-17号公告,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同意164,485,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深长城2008-17号公告,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同意164,485,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深长城2008-17号、2008-19号公告,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同意164,485,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深长城2008-17号公告,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同意164,485,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深长城2008-17号公告,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同意164,485,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律师姓名:孔雨泉、胡安喜 结论性意见: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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