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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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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修改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2月06日上午10:00点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公司副董事长胡永峰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55,766,77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66%。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顾问代表、见证律师等。 四、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部分到期银行授信转贷及其对外互保事宜的议案》。 (一)到期银行授信额度转贷方面 1、同意浙江华联三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三鑫公司")与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流动贷款授信2亿元人民币的续转流贷。该银行授信担保方式由华联三鑫公司原三家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新增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就该授信向原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其中,本公司担保金额为1.02亿元。 2、同意华联三鑫公司与浙商银行授信1.65亿元人民币续转流贷。该银行授信担保方式由华联三鑫公司原三家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新增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就该授信向原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其中,本公司担保金额为0.8415亿元。 (二)新增加互保额度方面 同意华联三鑫公司与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互保额度增加3亿元,由原来的6亿元增加至9亿元。 本次华联三鑫公司新增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可由南方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实体,每家单位的担保金额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作适当调配。互保期限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09年3月26日为止。若华联三鑫公司与南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签署互保事项,均须由南方集团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55,766,775股,同意355,766,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公司投资者欲了解上述议案的有关情况,可查阅2007年11月2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黄劲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有效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署的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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