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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增发定价方式有创新 20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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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增发定价方式有创新
□周明海询 郑炜 国信证券在拟定华联控股增发项目发行方案时,创新性地提出了以股权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作为增发询价区间下限的基准(下限为基准的85%)。而在此前增发市场上通行的增发询价区间下限基准的确定方法有两种:一是以股权登记日前一段时间收盘价的平均值作为询价区间下限的基准;二是以股权登记日前一天的收盘价作为询价区间下限的基准。 为了增加增发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国信证券经过分析测算发现,以股权登记日前一段时间收盘价的平均值作为询价区间下限的基准对增发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在于:第一,刊登招股意向书前公司股票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导致股权登记日前一段时间平均收盘价高于股权登记日前一天的收盘价,从而实际上减少了折扣,导致发行前市场价与增发价格区间下限的价差减少,降低了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至今有超过30家公司实施增发,在增发股权登记日前段时间普遍下跌且跌幅较大,下跌的概率远远大于上涨概率,可见该定价方式不利于增发顺利实施。 因此,国信证券在确定定价方案时,倾向于采用增发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的价格作为定价基准,但同时也考虑到,如果以股权登记日前一天收盘价作为询价区间上限的基准对增发项目亦存在风险,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在股权登记日前一天收盘价被人为操纵拉升,从而提高了询价区间下限的基准价格,投资者认为股权登记日前一天的收盘价虚高,从而实际上减少了折扣,导致发行前市场价与增发价格区间下限的实际价差减少,降低了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利于增发的顺利实施。为规避该定价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国信证券创新性地提出以股权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为增发询价区间上限的基准,减少了价格操纵对增发定价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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