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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酒店(000033)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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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聚全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1,772,9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31,581,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4%;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1,1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深圳市盛唐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集中审议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以累计投票制度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议案》 1)选举李聚全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闻心达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王晓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林天富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晏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王健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潘林武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张晓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季德钧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31,772.90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二 通过《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131,772,907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议案三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131,772,907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议案四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131,772,907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议案五 通过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131,772,907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议案六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131,772,907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议案七 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131,772,907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议案八通过《审议关于续聘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进行审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131,772,907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广东省盛唐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法律意见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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