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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酒店(000033)股份变动 2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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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份变动的原因:
本公司于2007年2月8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联合竞拍,并分别获得上述股权中的1653.75万股。
2007年2月16日,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上述股份完成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53.75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总股份的5.02%,为公司第五大股东;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持有本公司1653.75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总股份的5.0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二、公司股份变动后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更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份情况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16日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名册。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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