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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股份(60054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20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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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08年6月,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验字[2008]6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08年6月23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979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啤酒大麦原料的收购,总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徐浩桐、王兴学、毕阳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不超过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啤酒大麦原料的收购,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啤酒大麦原料的收购,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莫高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收购啤酒大麦原料之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莫高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该事项尚须经莫高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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