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长城开发(000021)长城宽带增资关联交易公告 2008-4-8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宽带增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长城开发":指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宽带":指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长城科技":指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网络":指中信网络有限公司 "长城电脑":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简介 中信网络和长城科技拟分别出资1.5亿元人民币对长城宽带进行增资,本公司和长城电脑不进行此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城宽带的注册资本将由 6亿元增至9亿元,我公司出资额不变,仍为4500 万元,持股比例由7.5% 变至5% ,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增资额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信网络 3.00 50% 1.50 4.50 50% 长城科技 2.10 35% 1.50 3.60 40% 长城电脑 0.45 7.5% 0 0.45 5% 长城开发 0.45 7.5% 0 0.45 5% 合计 6.00 100% 3.00 9.00 100% 2、 关联关系描述 由于长城科技为本公司及长城电脑的第一大股东,故长城科技与长城电脑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目前关联关系图为: 3、 董事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经本公司2008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关联董事谭文鋕先生、钟际民先生、卢明先生、陈建十先生、杜和平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一名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回避理由:谭文鋕董事长同时兼任长城科技董事;钟际民副董事长同时担任长城科技副总裁;卢明董事同时兼任长城科技董事长;陈建十董事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杜和平董事同时担任长城科技常务副总裁。 4、 批准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已获长城科技董事会、长城电脑董事会批准,本项关联交易无需经本公司、长城科技、长城电脑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长城科技 企业名称: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科技工业园科苑路2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明 注册资本:1,197,742,000 元 成立日期:1998年3月 主营业务:个人电脑及周边产品、硬盘驱动器及其相关产品、宽带网络服务和网络传输及电信增值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财务状况:截止2007年6月30日,长城科技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663,884.80 万元,2007年1-6月净利润为56,471.20万元。 2、长城电脑 企业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电脑大厦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和平 注册资本:458,491,500元 成立日期:1997年6月 主营业务:电子计算机及其外设,包括电脑系统、服务器、显示器、开关电源、打印机等,以及移动信息产品、软件与大型应用网络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整体解决方案等。 财务状况:截止2007年9月30日,长城电脑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5,556.85万元,2007年1-9月净利润为9,980.4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3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之 注册资本:600,000,000元 股权结构:中信网络持50% 的股份;长城科技持35% 的股份;本公司持7.5%的股份;长城电脑持7.5% 的股份。 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07年12月31日,长城宽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3,112.50 万元,净资产为-12,912.11万元,2007年度净利润为-11,719.02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签约各方:中信网络、长城科技、本公司、长城电脑 (2)签署日期:2008年4月7日 (3)增资扩股方案: 中信网络及长城科技以现金方式分别出资1.5亿元人民币对长城宽带进行增资,增资后,长城宽带的注册资本将由6亿元人民币增至9亿元。 四方股东同意按各方实际已出资金额持有长城宽带股份,即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城宽带股权结构变更为:中信网络累计出资4.5亿元,持50% 的股份;长城科技累计出资3.6亿元,持40% 的股份;本公司累计出资0.45亿元,持5% 的股份;长城电脑累计出资0.45亿元,持5% 的股份。 (5)生效条件: 本项交易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成立之日起生效: a. 本次增资获中信网络董事会审议通过; b. 本次增资获长城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 c. 本次增资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d. 本次增资获长城电脑董事会审议通过; f.本次增资获长城宽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增资后,长城宽带将进一步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其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对本公司有正面的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