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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开发(000021)关于出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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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发起人股东单位,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中信证券"15,0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中信证券"13,774,923股(持股比例为0.46%),并于2006年8月15日获得上市流通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为了锁定投资收益,给股东以良好的投资回报,截至2007年12月27日收市,本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全部出售所持"中信证券"股票13,774,923股。 经初步测算,公司出售"中信证券"股票累计实现投资收益约5.7亿元人民币,最终数据以2007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出售"中信证券"股票已刊登过相应公告,详见2007年1月18日、2007年3月5日、2007年4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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