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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A(000019)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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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笋岗路1002号宝安广场C 座2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湃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08年3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湃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00,732,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55.37%,其中A 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00,717,590股,B 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500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2、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 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 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3、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 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 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4、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 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 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5、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 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 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6、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07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 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 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7、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08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 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 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8、通过关于不再聘请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股数100,732,090股(其中 A 股同意股数100,717,590股,B 股同意股数1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詹映峰律师和李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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