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ST中华A(000017)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08-4-30
|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本年度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在清理往来帐项过程中,发现少计以前年度收益7,229,274.45元,已作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如下: 1、清理核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05年应收账款"帐户挂账分公司及经销商多头挂账汇总后贷方余额4,736,994.02元(其中借方户余额合计3,545,347.30元,贷方户余额合计8,282,341.32元),由于该等余额系2005年度以前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代本公司收取买断经营处理存货销售款、买断后正常销售产品回款,帐务处理时明细挂账错误形成的本公司少计确认收入款。 对此差错作了如下追溯重述调整,并调整了2006年度比较财务报表: 本公司调增"应收账款-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4,736,994.02元,同时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4,041,830.03元及"应交税费"695,163.99元;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调增"应收账款-05年应收账款"帐户4,736,994.02元,对应调减了"应收账款-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4,736,994.02元。 2、清理核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预提费用"帐户余额3,356,971.48元,发现系本公司未对应提取的以前年度品牌使用费,其中2003年度少提588,264.10元,2004年度少提2,768,707.38元。 对此差错作了如下追溯重述调整,并调整了2006年度比较财务报表: 调增"其他应收款-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3,356,971.48元,同时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3,187,444.42元及应交税费169,527.06元;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调增"其他应付款-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56,971.48元,对应调减了"预提费用" 3,356,971.48元。 二、更正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05年-2007年当期损益无影响,均为调整2005年以前差错事项。 项目 对2005年期初净资产的 对2007年期初净资产的 影响 累计影响 应收账款贷方余额调整 4,041,830.03 4,041,830.03 少计品牌费收入调整 3,187,444.42 3,187,444.42 合计 7,229,274.45 7,229,274.45 (二)对2007年初会计数据及主要指标的影响 财务指标 2007年初调整前 2007年初调整后 差异金额 应收账款 5,947,972.00 10,684,966.02 4,736,994.02 其他应收款 13,814,016.03 13,814,016.03 0.00 应交税费 93,824,519.83 94,570,414.38 745,894.55 其他应付款 167,611,955.93 166,558,359.08 -1,053,596.85 其他流动负债 96,568,787.23 92,188,218.48 -4,380,568.75 年初未分配利润 -2,667,827,363.38 -2,721,509,568.57 -53,682,205.19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07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监事会公司2007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四、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上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9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