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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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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修订稿全文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的网上披露。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五人:吕华、吴功成、郭其荣、杨建达、熊楚熊。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长吕华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熊楚熊、魏孔尧、刘泰康; 提名委员会委员五人:卢胜海、吕华、吴功成、郭其荣、高洪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高洪星、刘泰康、孔雨泉。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选举结果,董事会同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熊楚熊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卢胜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洪星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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