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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000012)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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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101,546,31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1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5月2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非流通股东承诺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法定义务,自股改实施完成日2006年5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其所持股份没有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份比例也没有超过我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101,546,31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11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表: 本次可解除 本次可解除限 序号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限售的股份 售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 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 1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62,542,790 50,773,156 4.27% 3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55,045,799 50,773,156 4.27% 合计 117,588,589 101,546,312 8.54% 注:此表中的总股份为公告日公司的总股份,即1,187,963,124股。 四、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1,149,318 25.35% 199,603,006 16.80% 1、国家持股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90,837,560 7.65% 90,837,560 7.65% 3、其他内资持股 210,311,758 17.70% 108,765,446 9.15% 其中:境内法人股份 210,208,589 17.69% 108,662,277 9.14%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3,169 0.01% 103,169 0.01% 4、外资持股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6,813,806 74.65% 988,360,118 83.20% 1、人民币普通股 438,234,987 36.89% 539,781,299 45.4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448,578,819 37.76% 448,578,819 37.76%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1,187,963,124 100% 1,187,963,124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的结论性核查意见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解除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做了以下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及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均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际”)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国际预计在本次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有可能会出售南玻A 股份达到南玻集团股份总额的5%以上,具体计划如下: ①拟出售数量:所持所有南玻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②拟出售时间:2008年6月11日至2009年9月30日; ③拟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8.00元/股; ④减持原因:进一步集中资源于主营物流业务。 深圳国际同时承诺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它事项 1、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07年10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87,963,124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按公司股改实施时的总股份数1,015,463,124股计算。 2、垫付对价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各自按比例独立承担了支付对价的义务,不存在垫付对价偿还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也没有为任何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六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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