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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000009)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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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8年3月17日获得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5月14日刊登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8年5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改革前 项目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379,083,192 39.54% 合计 (一)发起人股 106,950,189 11.15% (二)定向法人股 272,133,003 28.3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579,726,850 60.46% 合计 其中:高管股份 173,478 0.02% 人民币普通股 579,553,372 60.44% 三、股份总数 958,810,042 100.00% 改革后 项目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292,794,845 28.19% 通股合计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 更的有限售条件的 292,571,540 28.16% 流通股 (四)高管股份 223,305 0.0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746,015,183 71.81% 通股合计 (一)人民币普通股 746,015,183 71.81% 三、股份总数 1,038,810,028 100.00%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958,810,042股增加至1,038,810,028股,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相应减少。以2007年为例,本公司净利润为230,388,925.41元,净资产为1,709,734,667.99元,按总股本958,810,042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每股净资产为1.78元; 若按总股本1,038,810,028股计算,则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每股净资产为1.65元。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 占股改后总 可上市 股本比例 流通时间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 5% G+12个月后 限公司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 8.60% G+24个月后 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 5% G+12个月后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 7.21% G+24个月后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定向法人股股 单一持股低 东 于5% G+12个月后 ================续上表========================= 股东名称 承诺的限售条件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 限公司 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限公司 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深宝安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 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 管理有限公司 个月内不得超过10%。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定向法人股股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东 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未参加 股改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不得上市交易。 注:G日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之首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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