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深宝安A(000009)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08-4-29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35号通知要求,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对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2007年度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结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在4-7月期间,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的具体要求和自查事项,逐条进行了深度自查,发现公司存在个别制度未健全、没有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评价、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公司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详细内容参见2007年8月23日披露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007年9月,深圳证监局对本公司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监管意见函,指出本公司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未实际运作、未认真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以及证券投资业务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详见2007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本公司在逐一落实上述问题的整改措施后,于2007年12月1日披露了《公司治理整改进展报告》。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全部按时、按要求完成在公司治理检查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本公司深刻认识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后,本公司将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构建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 二、2007年度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说明 200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由于2007年度证券市场向好,本公司通过出售所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法人股,获得了较大金额的投资收益。但是由于证券投资业务的投资收益情况的不确定性较大,本公司难以准确预测其盈利的可持续性、风险及未来趋势。 四、关于年报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管报酬的情况说明 在本公司2007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均为税前金额。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