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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深宝安A(000009)公司治理整改进展报告 200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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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刊登了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针对在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逐一作出了说明和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根据深圳证监局的监管意见和要求,现将最新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1、关于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公司章程》中未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此外,《总裁工作细则》也未就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情况:本公司已根据上述意见和要求,对《公司章程》和《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已获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局决议公告。 2、关于认真落实有关监管要求问题。深圳证监局2003年10月、2005年8月两次现场检查均要求公司对借用其他公司账户事项进行整改,但公司至今仍旧继续借用子公司深圳市巨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收付。 整改情况:本公司已对该账户进行了清理,并于2007年11月23日将此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3、关于证券投资业务的问题。公司尚未正式建立与证券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财务核算等规章制度,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本公司有关投资部门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并已获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局决议公告。 今后,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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