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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帐”事出有因 赛格集团一股独大留后患 20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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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帐”事出有因 赛格集团一股独大留后患
昨日报道了赛格集团与深达声(000007)扯起“糊涂帐”后,不少投资者十分关心这笔“糊涂帐”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在采访了当年的几位知情者并查阅了深达声的历史资料后发现,“糊涂帐”的病因可能出自赛格集团当年的一股独大上。 深达声于1992年4月1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其前身为深圳市达声电子有限公司,为深圳市赛格集团下属企业。上市时,赛格集团持有49.03%的国家股,深业赛格(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1.41%法人股。而在上市的当年,深达声就提出开发纠纷案中的“现代之窗”所在土地。而在1996年年报中,当时的深达声董事会还乐观地称土地开发有望于1996年年底竣工。 到2000年12月21日,赛格集团向新疆宏大公司转让股权前,赛格集团一直是深达声第一大股东,尽管其持有的32.967%股权并没有达到控股地位,但除赛格集团外,其余大股东持股数几乎没有超过5%的,赛格集团在深达声董事会拥有绝对的权力。直到2000年,“现代之窗”所在写字楼的开发处于停顿状态。在深达声的董事会公告中,也的确没有关于当年签署《关于将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的协议书》经董事会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资料记载。 昨日一位知情者称,当年用土地等资产通过折价交纳配股款是上市公司中比较常见的方法,而当年赛格集团交纳配股款时也缺乏资金,就决定用今天纠纷中土地资产折价交纳。赛格集团作为深达声第一大股东,当年在公司治理上不是很规范,深达声同赛格集团在业务上并不是分得很开,处理时就作为赛格集团的内部事务来处理,也没有很规范地走完相关程序。这位知情者认为,如果不是当年“一股独大”的因素影响,赛格集团同深达声纠纷案就不会成为“糊涂帐”。(李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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