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闽东电力(000993)对外担保公告 2008-5-17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黄兰溪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安市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要求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出具了书面反担保承诺。经2008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表决情况如下:郑其桂、刘宗廷、何邦恒、林国勋、陈锦光、独立董事林永经、黄家骅、徐军均对上述议案表示赞同(赞成票数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本次借款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即可生效。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黄兰溪公司是我公司占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点为福建省福安市阳头街道群祥路5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幼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会计报表列示资产总额21471.84万元,负债总额11934.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58%。 3、董事会审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六个月,借款利率为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上浮20%。 4、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黄兰溪公司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符合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时,黄兰溪公司已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并出具了书面承诺,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以上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期限为六个月,借款利率为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上浮20%。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5月16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41,100.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