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      
深振业A(000006) 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2008-2-13
     深振业A(000006)今日公告表示,公司于日前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深振业A第二期激励股份共6,076,209 股,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和原其他非流通股东按照股改前的持股占非流通股比例分别承担,即深圳市国资委承担4,508,547 股,原其他非流通股东承担1,567,662 股。原其他非流通股东承担具体股份由本公司管理层与其另行协商确定,若原其他非流通股东不同意支付,本公司管理层可在二级市场解决,并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已于2008 年1 月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

2008 年2 月5 日,深圳市国资委承担的4,508,547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激励股份过户后,本公司管理层将严格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实施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履行禁售和解锁义务,即:管理层无论在职或离职,在第二期激励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2 年内对其受让的第二期激励股份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第二期激励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2 年之后,管理层受让的第二期激励股份解锁期为3 年。解锁期内解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对持有的激励股份进行解锁必须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2、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3、解锁期内完成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年度业绩指标,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4、在职管理层应锁定所受让第二期激励股份的20%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解锁。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