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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农(000004)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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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五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07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同意《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并一致通过该报告; 三、2007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列席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广泛的监督,现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7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完全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公司2007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情况。 4、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及时披露,公平进行。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为基础评估而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巡检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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