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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农(000004)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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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08年2月20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二〇〇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原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解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提议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肖梓仁先生、毛宝弟先生、潘玲曼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在详细了解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后,针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依法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一致认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召开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2008-010)(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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